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二公司吉林台二级枢纽工程大理石材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分类:石材类 来源: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时间:2025-05-28 10:02:20

一、工程项目简介

吉林台二级枢纽工程项目距尼勒克县22公里,交通条件便利。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单 位

备注

1

抛光面花岗岩石材(白麻)

详见附件1石材下料尺寸表

3576.81

详见附件1石材下料尺寸表

2

火烧面花岗岩石材(白麻)

1747.50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施工期(2025年5月-2025年6月)。

4、交货地点:

(1)项目地址: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吉仁台村水电十五局吉林台项目部

5、技术要求:

5.1、颜色:统一为白麻色,样图见附件2颜色样图。

5.2花纹:分为2种,干挂石材(厚度统一为30mm)采用抛光面;地铺石材(厚度为30mm和60mm,详见附件1石材下料尺寸表)采用火烧面。

5.3其他技术指标:满足规范《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09中相关要求。

6、送样:

6.1投标人应在第一次报价截止前向采购人提供标的物样品,样品尺寸应不小于100×100mm,应可清晰体现标的物花色、纹路等特征,并注有可明显识别投标人的标识。

6.2送样地址及收样人: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科蒙乡吉林台水电十五局

齐先生    13526757808

 合同结算和付款

3.1 乙方先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3.4进行支付。

3.2综合到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生产加工(含倒边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6日至30日期间(二月份为26日—28日)向甲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计量单据,货物计量以甲方现场库管员计量为准,不合格产品不予计量。

3.4付款方式:

当月结算后,次月支付结算款的70%,剩余25%累计至下月结算支付,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7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自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材料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若过程中主合同付款比例有调整,甲方根据资金情况予以考虑。

3.5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60天的付款宽限期支付和比例,在此期限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宽限期满后如甲方若未按期支付,应按照一年期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逾期利息总额不超过逾期金额的 5%。

特别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供货路线、道路状况及现场条件等勘查了解,所有风险及影响因素乙方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得以上述原因及交叉作业、政府管制、村民挡路和阻工等为由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