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工人文化宫石材采购合同任务

分类:石材类 来源:郴州大道与国庆南路交叉口西南侧(国庆南路 76 号) 时间:0002-05-29 09:14:57

1.招标条件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南分公司郴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石材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合理低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人: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南分公司郴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经理部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  郴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

3.2 项目地点: 郴州大道与国庆南路交叉口西南侧(国庆南路 76 号)

3.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6888m2

3.4 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3.5 工期要求:  按建设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3.6 招标范围:郴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石材采购

3.7 招标内容及品牌  满足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

3.8 质量要求:

3.8.1按国家标准执行;

3.8.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8.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8.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 。

3.8.5乙方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3.8.6产品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4.2 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

4.3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 /年财务报表);

4.4 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13%);

4.5 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4.6 提供近 年 承担过   个类似业绩。要求: /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4.7: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根据评标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